开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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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市房地产业协会:
根据《钦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钦双随机办〔2020〕2号)要求,我局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地点
(一)检查时间:11月9-27日。
(二)检查地点: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区的物业管理区域。
二、检查人员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
三、检查对象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主体库中随机抽取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检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一)基础管理情况。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情况;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房屋及其公共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
(二)秩序、消防、车辆管理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区域消防通道畅通,无杂物堆放,组织消防演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车辆进出有登记。
(三)环境卫生情况。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
(四)履行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物业服务工作的情况。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1月9至11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二)检查阶段(2020年11月12至20日)
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抽查。实地检查将通过查看有关档案资料及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对未按此通知要求自查自纠或经检查发现未整改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信用信息扣分或限期整改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0年11月21至27日)
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总结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六、其他事项
(一)市房地产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规范经营,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整改不规范行为。被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认真配合,并根据要求及时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褚宁,2862056。电子邮箱:wuguanke2862293@163.com。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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